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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高级中学第二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5 23:14责任编辑:信息中心点击:
银川高级中学是银川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寄宿制高中学校。教职工275名,学生2900余名,其中住宿生1900余名。根据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宁夏教育厅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生活需要,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经营的原则,选择符合资质和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委托经营。具体对外招标委托经营要求如下:
招标人:银川高级中学
招标项目:第二学生食堂(二楼)
一.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
第二学生食堂(二楼)
二.委托经营期限一年
三.投标单位资质和条件
(一)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条件
1.具有经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经验五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2.投标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3.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投标。
四.财务管理
公司(单位)中标后,须在两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开设本公司基本户。
五.投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经营的档口(如快餐、早餐、面点等)须由公司自主经营,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
2.保证三餐供应,确保安全与饮食卫生;
3.经营方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根据招标方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开餐时间(含寒.暑假及周末);
5.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因投标单位经营不善,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的,由投标单位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6.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险等费用;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和实践培训;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7.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实行价格报备,所售品种及价格由学校核定,审批后方可售卖;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变更价格,自觉接受学校价格监督;
9.实行刷卡消费,不得以现金、微信等方式售卖。
六.保密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不需要报价,由学校招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投标方提供的相应资料打分评定。
八.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索引(目录)
4.投标人综合介绍
5.投标项目的经营方案
6.服务承诺
7.服务期限
8.企业业绩
9.纳税
10.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方法中规定的其它材料
九.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学校教工食堂食品快检室
3.负责人:伍晓峰
4.联系电话:13995195815
十.议标时间及地点:
1.议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
2.议标地点:银川高级中学正兴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前在议标地点当面递交投标文件。
银川高级中学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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